一审判决被驳回 临漳法官的退路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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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河北临漳县宋振海先生因发放神韵光盘,被临漳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当地引发民众一片哗然:发几张光碟就被重判?!

宋振海不服,随后向邯郸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中旬,邯郸中院将该案驳回,要求临漳县法院重新审理。目前,宋振海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那么,一审判决被驳回,临漳法官现在的退路在哪里呢?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案子。

一、“依法办案”是假,借机敲诈是真

迫害宋振海的幕后黑手是临漳县国保大队大队长张绪明,其人深受中共谎言欺骗,仇视法轮功。自二零零八年至今,临漳县由张绪明直接参与实施的绑架迫害案例至少十三起以上,多人被敲诈,两人被非法劳教,一人被非法判刑。为了捞钱。张绪明不择手段多次迫害宋振海、王秋芬夫妇。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张绪明伙同刘亮、李军等国保警察绑架了宋振海妻子王秋芬,勒索八千元才让她回家。

宋振海先生二零一一年二月重新走回修炼后,仅几个月时间,他秃了好几年的头顶又长出了新的头发。周围百姓啧啧称奇,也见证了修炼法轮大法所带来的美好。然而就在这一年,宋振海向世人讲大法真相,被张绪明绑架勒索,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宋振海和几位法轮功学员开车向民众发放神韵光盘,当走到杜村东边羊羔村时,连人带车被警察扣留。国保队长张绪明心中暗喜,认为捞钱的机会又来了,因为在他看来,宋振海的家庭经济情况还可以,是能够漫天要价,敲诈到更多的钱。

张绪明找了个借口,绑架了前来问询丈夫情况的王秋芬,以所谓的“罚款”将这一万元吞入自己的腰包,随后,张绪明进一步勒索、许诺交两千元,就可以把被扣押的面包车开走,但钱一到手,张绪明马上翻脸不让开车。

王秋芬从看守所出来后,为营救被关押的丈夫,她不断地向省、市有关单位邮寄自己和丈夫被迫害的控告信,反映张绪明的恶行。很快,上边催促临漳县公安局放人。但临漳县公安局长胡党顺(现已退休)、张绪明坚持再敲诈一把,再次许诺宋振海的家人:拿一万元放人。

然而,宋振海家属已经识破张绪明是个贪得无厌的家伙,拒绝再拿钱。张绪明、刘亮等恶警因此而恼羞成怒,便打着“依法办案”的幌子,勾结县检察院捏造罪名对宋振海进行构陷。

二、法官是法盲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临漳县法院非法对宋振海进行非法庭审。在法庭上,宋振海家属聘请的正义律师做了义正辞严的无罪辩护。律师首先向法庭阐述了法轮功不是×教,并要求主审法官拿出法轮功被定为×教的法律依据。

这下主审法官、公诉人是慌了,因为在临漳他们根本没有接触过法轮功案子,此次开庭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而且是在幕后黑手张绪明等人的推动下仓促开庭的。现在面对律师的质问,主审法官不知如何应对,便匆匆出示了一个中共内部所谓处置×教的通知。这不是闹“笑话”吗?身为主审法官竟然以一个“通知”为法律依据,这是拿着鸡毛当令箭,是法盲啊。

针对法官的荒唐举动,正义律师当庭郑重指出:谁是×教是需要鉴定的,而二零一四年主流媒体再次证实,我们国家鉴定的14个邪教中根本就没有法轮功,并且通知就是通知,它不是鉴定也不是法律,所以这个通知完全是一个以言代法的典型,根本不能作为法律的依据。接着律师又向法庭陈述了信仰自由所涵盖的内容,并以此来证明宋振海所做的一切完全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整个辩护过程中,正义律师说的有理有据,所陈述的观点让公诉人、法官无话可说,不知如何辩驳。期间,宋振海也做了简单的自我辩护,向法庭陈述了炼法轮功后给自己的身心带来了可喜的变化等。

三、散发神韵晚会光碟是传播中华传统文化

然而,中共一贯惧怕神韵、惧怕真相。2014年11月上旬,临漳法官执迷不悟,继续为中共邪党所利用,非法判宋振海三年刑期。

其实,神韵艺术团每年在世界顶级剧场巡演数百场。神韵晚会的节目流光溢彩、璀璨夺目,使海外华人扬眉吐气,使西方民众对中华文化极为向往,这都直接提升了华人在西方世界的地位,可谓利国利民。也就是说,宋振海先生散发神韵晚会光碟是传播中华传统文化,却因此而被判刑,这是个冤案啊。

对宋振海的非法定罪,临漳公检法机构人员已经构成了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徇私枉法罪。具体而言就是临漳恶警张绪明、刘亮、法官李金忠(院长)李海霞(刑一庭,此人负责宋振海案子)故意违背宋振海无罪的事实,对当事人进行非法拘捕、抄家、敲诈、罗织证据、非法起诉、非法判决、滥用刑法第三百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枉判宋振海,这些人徇私枉法,将来肯定是要被追究的。

四、判决被驳回,临漳法官的退路在哪里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中旬,邯郸中院将该案驳回,要求临漳县法院重新审理。这对自以为得意的临漳法官来说,无异于当头一棒。因为邯郸的法官看到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是穷途末路,以及那些追随者即将面临的下场,所以他们不想当替罪羊,才将临漳法院的判决驳回。

我们发现,自从1999年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陆续发出了“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和“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邪恶政策。但这些指令都是各级政法委、“610”的口头通知或会议强调,几乎没有任何书面的命令或要求,这说明什么?临漳法官为何不清醒思考?况且,中共已经做好随时卸磨杀驴的准备,如《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也规定了“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实,一审判决被驳回,临漳法官还有退路和挽救的机会,就看自己有没有这个勇气。近些年来,大陆公检法系统有许多明白了法轮大法真相、目光远大的仁人志士,他们已经在使用手中的权力或借工作之便向蒙受千古奇冤的法轮功学员伸出了援助之手。

比如某地一位主管刑事审判的法院副院长说:我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比如本地区中院曾经裁定撤销武安法院对王爱英的非法判决,并发回重审,其中一次撤销本已经定好的开庭计划,此等举措难道不值得临漳法官借鉴吗?

纵观江泽民流氓集团与中共在历史上和现今犯下的暴行,皆为不可饶恕的滔天罪恶。现在,天灭中共已是路人皆知的事实。随着《九评》与法轮功真相的广泛传播,很多善良的中国人开始认真思考并采取行动,纷纷加入到汹涌澎湃的三退(退党、团、少先队)历史大潮中去。目前,上天正在摧枯拉朽般的解体中共这个邪灵。截至二零一四年年底,上网声明退出中共邪教及其附属组织的人,已突破一亿九千多万。

历史的进程走到了今天,我们请临漳法官牢记“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的古训,请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作出或劝你的同事给宋振海作出一份公正的“判决”,立即无罪释放宋振海。多了解真相,继续迫害没有出路,莫要等恶报上身时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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